今年2月10日,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苏州分行里来了一位姓谢的年轻妇女。她向银行信贷科介绍,自己是四川省某公司驻深圳办事处的项目经理,现有两张远期汇票要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银行信贷科工作人员接过谢某递过来的两张汇票;一张金额为300万美元,另一张金额为200万美元。数目不小!
但仔细一看,两张汇票的制作极为粗糙,票面上的图案甚至沾水擦一擦都会掉颜色,一眼就可以认定这是喷墨打印机打印出来的。汇票的落款是“美国创业集团贷款银行远东代表处”。
这是一宗涉嫌非法设立金融机构进行金融诈骗的案件!广州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迅速介入此案。
服务导报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警方专案组很快找到了这家开假汇票的“银行”。这家自称“美国创业集团贷款银行远东代表处”的单位,设在广州市繁华地段人民路某大厦的2522、2501室。房间里还不断有人进进出出。
当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监管处和保卫处的人员再次去监视这家假银行的动向时,发现其玻璃大门上的“美国创业集团贷款银行远东代表处”的字样已换上了“美国创业集团远东有限公司”的招牌。
警方又马不停蹄地赶到广东省工商局、广州市工商局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查证。作为企业,该公司也没有注册登记。这已充分说明,这是一家非法伪造假汇票的非法银行机构。
广州警方根据谢某留下的联系地址和传真号码,于3月17日找到了住在深圳的谢某。经过核查,谢某并不是假银行案同伙,而是其中一名受害者。
据谢某反映,她所在的公司准备修建一座水电站。由于资金不足,需要一笔贷款。1998年11月,她结识了自称是“美国创业集团贷款银行远东代表处”联络员的内蒙古人曾鹏宇。曾对她说,只要交2.5万美元给“远东代表处”,由代表处在美国创业集团贷款银行开办帐户,再缴纳一定的手续费,就可以得到美国创业集团贷款银行开出的远期汇票,可以在全国进行抵押贷款。谢某信以为真,就交给曾30万元人民币,在“远东代表处”开了个帐户。曾便给谢两张共500万美元由远东代表处开出的远期汇票。警方在谢某的协助下,将曾鹏宇等人抓获。
抓获曾鹏宇,时针已指向凌晨5时。曾交待,给谢某的那两张“汇票”是“美国创业集团贷款银行远东代表处”的老板张剑豪给他的。张剑豪现在广州。
办案民警立即押着曾鹏宇,在黎明时分从深圳驱车赶赴广州。为防有关涉案人员受惊逃匿,民警马上开始行动。
3月18日上午9时,民警来到广州市人民中路某大厦的原“美国创业集团贷款银行远东代表处”所在地,将自称代表的梁启刚抓获,但却不见重大犯罪嫌疑人张剑豪的影子。梁启刚心存侥幸,其态度十分强硬,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在梁拒绝交代张剑豪下落的情况下,民警便要曾鹏宇跟张剑豪联系。狡猾的张剑豪明明在广州,却说自己在从化市,并且告诉曾“梁启刚上午已被公安抓走了,不要再和梁联系了”。
这说明张剑豪已被惊动。但从他的话语中,可判断出他并不知道曾鹏宇也落网了。
专案组让曾在广州某大厦“住”下后与张剑豪再次联络,张剑豪上钩了。当晚10时许,张剑豪应约前来与曾见面时,被民警逮个正着。至此,“美国创业集团贷款银行远东代表处”被端掉。
经警方调查,1998年11月,张剑豪、梁启刚密谋,以已经过了注册期的香港威煌集团的名义,租下了广州市人民中路某大厦的房间作为办公地点,挂起了“美国创业集团贷款银行远东代表处”的招牌。对外谎称代表处开出的远期汇票是以“美国创业集团贷款银行”为担保的,只要交2.5万美元的开户费和8000美元的手续费,凭汇票就可以在中国的内地银行抵押贷款。如果贷款成功,贷款人还需向代表处支付一定的利息。“银行”开张后,生意果然来了。截至案发时,张剑豪等人一共开出8张假汇票,3份担保函。其中,两张通过曾鹏宇给了谢某,合计金额500万美元;一张给了南通市某公司,金额是200万美元,并收取了该公司37万元人民币作为“开户费”和“手续费”。